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的计划和措施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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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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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发布于2005年8月30日,主要规定了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贮存、收集、运输、转移、处置各环节的环境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提出的管理要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基本一致,实践中可以按照上位法规定执行。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回收利用、处置与其产品同种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1、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2、具备回收利用、处置该种危险化学品的设施、技术和工艺;3、具备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1、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2、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废弃危险化学品,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3、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4、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废弃危险化学品的;5、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6、未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律依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一条 为了防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提示: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法律分析: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法律依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 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应当合理安排生产项目和规模,遵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尽量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负责自行或者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危险化学品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负责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负责向使用者和公众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处置单位和回收、利用、处置方法的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加强危险废物什么周期的管理。
提示: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加强危险废物什么周期的管理。

您好,亲亲,产废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管理计划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管理计划应注重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在确保管理计划真实和可操作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整相关内容。【摘要】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加强危险废物什么周期的管理。【提问】
您好,亲亲,产废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管理计划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管理计划应注重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在确保管理计划真实和可操作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整相关内容。【回答】

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主要管理内容不包括
提示:

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主要管理内容不包括

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主要管理内容不包括对危险废物放射性进行管理。 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 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2、危险废物的转运: 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 (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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