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的职责和作用
家委会的职责和作用可能因学校和年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使家长由客体变为主体,由被动变为主动。家委会成员可以通过管理,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从不同侧面为学校献计献策,从而也能看到自己价值的存在。 2. 目标一致,共享成果。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希望孩子能有出息,学校希望家长配合,使学生成才,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家委会的愿望是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学校的工作上一个台阶,学校发展了,家长高兴;家长教育孩子有成绩了,学校高兴。为了我们的孩子,学校家长命运与共,发挥各自的教育优势,共同塑造好下一代。 3. 积极参与,办好实事,使家委会的工作正常运转。家委会工作的运行机制,要通过办实事带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要想开展好工作,首先要沟通。参与学校的管理,必须了解学校的各项情况,优势和困难。我们会及时把学校的工作重点、难点告诉给大家,那么家委会的成员也应及时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打算向学校反馈,进行双向沟通。 4. 协调。家委会是学校、家长和教师之间的一座桥梁。当家长有些意见不便直接向学校提出时,可以通过家委会向学校提出。学校面临的困难和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也可由家委会向家长作协调工作,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 5. 谋划。家委会的谋划,是在沟通和协调的基础上,群策群力,出主意想办法。一旦形成方案,就分头落实。 总的来说,家委会的职责和作用是积极发挥各自的优势,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帮助解决学校、家长和教师之间的问题和困难,为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贡献力量。
家委会的职责和作用是?
家委会不是幼儿园管理的“帮腔”角色,而是办园共同体中平等的一方,是“善治”的社会公共治理的一种形态。“善治”,包括两层意思,一个是善于治理,另一个是善的治理。 家长委员会是一种代表着全体家长和幼儿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家委会不能为建立而建立,只追求形式上的摆设和点缀。家委会要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但又不能定位为园长和教师的对手,专找问题和麻烦;家委会要参与教育工作,但又不能仅仅是园长和教师的助手,只是打打下手。园长和教师要不断增强依法治园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树立社会公共治理的理念和共同体的概念,纠正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引导家长主动、自主参与幼儿园管理。 扩展资料: 家委会,乃是甲乙双方信托行为的组织形态,是幼儿园与家长之间互相尊重与信任的伙伴关系的缔结。也就是说,相互尊重与信任,不应被置于脾气、情谊、观念等个人主观性的选择之下,也不应仅仅满足于有利于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和需求,而是社会治理视域下的法所“必须”、理所“应当”、情所“自然”的共同体意志。 参考资料:人民网-家委会:不是“帮腔”,而是“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