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教育信息网官网_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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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小升初择校条件
提示:

苏州小升初择校条件

苏州小升初择校条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和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1.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入学的小学毕业生。3.年满16周岁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苏州小升初择校条件
提示:

苏州小升初择校条件

苏州小升初报名条件 (1)父母或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具有合法固定所的本市户籍(集体口)和非本户籍小学毕业生。 (2)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I 注:年满16周岁(200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报名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审核资料。 (1)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房卡 (2)户口簿 (3)小学毕业证书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提示: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2017年苏州吴江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吴江区教育系统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180名。详情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专、职高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除外)。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8日至1999年7月20日期间出生的)。   (三)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及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吴江区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教岗位);   2.具有吴江区户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生源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吴江区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教岗位);   2.苏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户籍不限;已经在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户籍不限。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七)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报名   网址(http://www.wjhrss.cn:34219/ksbm/),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到7月20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7月21日9:00-11:30;13:00-16:00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到审核现场的规定区域打印资格审核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须携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资格复核:   (1)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指已经在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户籍不限人员)。   (2)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吴江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吴江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驻吴江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3)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另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3.复核通过后,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9:00至7月30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恕不退还。   2.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本次招聘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幼教岗位。   4.吴江区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吴江区户籍的考生,苏州市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口。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5.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7年7月20日前符合。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7月3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结果。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中专、职高学校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9——015),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分包括说课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幼教岗位考核简笔画、钢琴弹唱、钢琴演奏、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政审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录用人员根据报考学科及专业(部分岗位定向报名的除外)填写择校志愿,岗位代码为“001——008”、“016——022”和“024——031”的每位录用人员可在本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学校(详见职位简介表备注栏)范围内选择三所学校进行填报(同一岗位内学校数少于三所的,按照实际学校数进行填报),依照录用者考试总成绩排序,以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确定拟录用学校,择校时间和地点由教育局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教师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经考核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   应聘中专、职高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人员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者,一经录用,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合同条款终止(解除)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5582,63481973,63985581,63985536,63981967;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81968 。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7苏州吴江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简介表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提示: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18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和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
(4)2023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毕业证书或《推荐表》中无“师范”标识的,需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7日16:00。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9日17:00。
5.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10日12:00。
6.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14:00。
7.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3年3月16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3年3月7日前符合。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3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参加体检的2023年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
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职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
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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