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年收入不能超过多少
一、低保户年收入不能超过多少1、保户年收入一般不超过一万元。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二、低保户条件是什么低保户等条件如下: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一年收入多少算低保户
低保户的收入标准如下:1、扶贫户,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且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2、扶贫低保户,即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纯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户。最基本的考察对象大体上如下:1、今年确定的农村低保户(家庭成员中要有一个以上劳动力);2、残疾人户(家庭成员);3、遭受重大事故的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户;4、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其他农户。申请低保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有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2、低于当地最低收入的家庭可申请低保,核实清楚后可以享受低保;3、重度残疾人,一级残疾和二级残疾。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和肢体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4、困难家庭,且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单独立户口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低保政策;5、因大病、残病、年老体弱者且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自理的农村居民均可申请低保,但是必须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才可享受到低保。【法律依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吃低保条件最新的规定
农村低保评定标准: 第一,老弱病残的人群(无依无靠、生活没有来源的老人;患有疾病,身体孱弱的人群;当年患有大病,导致经济拮据的人群;有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 第二,患有大病的家庭,有相关的诊断证明,花费单据等,导致家庭生活拮据的。 第三,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抚养孩子或清冲敬者由老人抚养孩子的家庭,生活困难的。 第四,重度残疾人,指一二级残疾人。 第五,当年家庭遭受了重大变故的,经济话费巨大的。 第六,家中有大学生的,教育支出花费大的家庭,也可以考虑(现在有当地助学贷款)。 第七,属于当地农业户口,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二、低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答慎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判历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吃低保条件最新的规定
一、吃低保条件是什么1、吃低保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二、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主要是哪几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