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的狱的古今义是什么?
狱的古义是案件,今义是监狱。 狱最早字形见于西周金文。狱是会意字。从㹜,从言,㹜为两犬相咬之形,“狱”表示以言论相互争斗,即诉讼、打官司。法官断案后,总有一方败诉,成为罪犯。罪犯就要判刑,入狱,所以“狱”字就引申为监狱、牢,也便有了地狱、冤狱、文字狱这些词。 组词: 炼狱、地狱、劫狱、入狱、冤狱等。 词语释义 一、炼狱 [ liàn yù ] 1、天主教等宗教指人生前罪恶没有赎尽,死后灵魂暂时受苦的地方。 2、比喻人经受磨炼的艰苦环境。 郁达夫《迟桂花》:“两人所过的,都是些在炼狱里似的沉闷的日子。” 二、地狱 [ dì yù ] 1、宗教指人死后灵魂受苦的场所。 2、比喻黑暗而悲惨的生活环境。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天情道理书》:“堪嘉弟妹立纲常,全敬神爷姓字扬,自此无忧罹地狱,自然永远在天堂。”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的意思是什么?
《曹刿论战》中“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一般是这样翻译的:大大小小的案件,即使不能一一 明察,也要根据实情去处理。也有另一种翻译法:轻重不同的案件,虽然不能做到明察详审,也一定合情 合理地去处理。 教师用书所给的翻译是这样的:“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件件都了解得清楚,但一定要处理得合情合 理”。 《国语·鲁语上》:“公曰:‘余听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断之。’”这里的”以”字,都是“根据”、“用”的意思。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什么意思?
翻译为: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但我一定根据实情合理裁决。 出自春秋时期左丘明《曹刿论战》,原文选段: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 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译文: 鲁庄公十年的春天,齐国军队攻打我们鲁国。鲁庄公将要迎战。曹刿请求拜见鲁庄公。他的同乡说:“当权的人自会谋划这件事,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说:“当权的人目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入朝去见鲁庄公。 曹刿问:“您凭借什么作战?”鲁庄公说:“衣食这一类养生的东西,我从来不敢独自专有,一定把它们分给身边的大臣。”曹刿回答说:“这种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老百姓是不会顺从您的。” 鲁庄公说:“祭祀用的猪牛羊和玉器、丝织品等祭品,我从来不敢虚报夸大数目,一定对上天说实话。”曹刿说:“小小信用,不能取得神灵的信任,神灵是不会保佑您的。” 鲁庄公说:“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但我一定根据实情合理裁决。”曹刿回答说:“这才尽了本职一类的事,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如果作战,请允许我跟随您一同去。”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公元前697年,齐襄公即位,政令无常,他的弟弟公子小白和公子纠分别逃到莒国和鲁国避难。次年齐襄公为公孙无知所杀。第三年春天,齐人杀死公孙无知,公子小白抢先回到齐国夺得君位。 稍后,鲁庄公也亲自领兵护送公子纠回国争夺君位,八月鲁与齐师战于乾时,鲁军大败。齐桓公逼鲁庄公杀死公子纠。鲁庄公十年春天,齐借口鲁国曾帮助公子纠争夺齐国君位,再次兴兵攻鲁,两军战于长勺。这就是文章所记叙的齐鲁长勺之战。 文章主旨: 文章说明了在战争中如何正确运用战略防御原则:只有“取信于民”,实行“敌疲我打”的正确方针,选择反攻和追击的有利时机,才能以小敌大,以弱胜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曹刿论战
虽不能察必以情翻译
翻译为: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但我一定根据实情合理裁决。 出自春秋时期左丘明《曹刿论战》,原文选段: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 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译文: 鲁庄公十年的春天,齐国军队攻打我们鲁国。鲁庄公将要迎战。曹刿请求拜见鲁庄公。他的同乡说:“当权的人自会谋划这件事,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说:“当权的人目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入朝去见鲁庄公。 曹刿问:“您凭借什么作战?”鲁庄公说:“衣食这一类养生的东西,我从来不敢独自专有,一定把它们分给身边的大臣。”曹刿回答说:“这种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老百姓是不会顺从您的。” 鲁庄公说:“祭祀用的猪牛羊和玉器、丝织品等祭品,我从来不敢虚报夸大数目,一定对上天说实话。”曹刿说:“小小信用,不能取得神灵的信任,神灵是不会保佑您的。” 鲁庄公说:“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但我一定根据实情合理裁决。”曹刿回答说:“这才尽了本职一类的事,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如果作战,请允许我跟随您一同去。”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公元前697年,齐襄公即位,政令无常,他的弟弟公子小白和公子纠分别逃到莒国和鲁国避难。次年齐襄公为公孙无知所杀。第三年春天,齐人杀死公孙无知,公子小白抢先回到齐国夺得君位。 稍后,鲁庄公也亲自领兵护送公子纠回国争夺君位,八月鲁与齐师战于乾时,鲁军大败。齐桓公逼鲁庄公杀死公子纠。鲁庄公十年春天,齐借口鲁国曾帮助公子纠争夺齐国君位,再次兴兵攻鲁,两军战于长勺。这就是文章所记叙的齐鲁长勺之战。 文章主旨: 文章说明了在战争中如何正确运用战略防御原则:只有“取信于民”,实行“敌疲我打”的正确方针,选择反攻和追击的有利时机,才能以小敌大,以弱胜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曹刿论战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翻译
意思是: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件件都了解得清楚,但一定要处理得合情合理。
出处:《曹刿论战》——先秦:左丘明。
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译文:鲁庄公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件件都了解得清楚,但一定要处理得合情合理。”曹刿回答说:“这才尽了本职一类的事,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如果作战,请允许我跟随您一同去。”
《曹刿论战》创作背景
本篇选文又题作“齐鲁长勺之战”或“长勺之战”。《曹刿论战》记载了发生在公元前684年,齐借口鲁国曾帮助公子纠争夺齐国君位,再次兴兵攻鲁,两军战于长勺。
重点写曹刿“论战”,而不是战争经过。并通过对话突出了曹刿的政治远见和军事才能,将曹刿和鲁庄公作对比,突出了曹刿以上两个特点。虽然鲁庄公没有远见的才能,但是他能做到不耻下问,虚心的向曹刿请教。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翻译
1、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翻译: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但我一定根据实情(合理裁决)。
2、出处:《曹刿论战》——先秦:左丘明。
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3、译文:鲁庄公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件件都了解得清楚,但一定要处理得合情合理。”曹刿回答说:“这才尽了本职一类的事,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如果作战,请允许我跟随您一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