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权投资
法律分析:原始股权的意思是公司还没有上市时,为了募集资金,以低于绝对市场价格募集的资金,股东认购的股份。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原始股是股权投资嘛
不是,两概念并不一样。其两者关系为股权投资通过老股转让的部分可以称之为原始股。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不论是主板还是创业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均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一年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报交易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原始股每年都能分红吗
无论该股票上市与否,只要拥有了原始股,都可以得到该公司每年的分红派息。原始股的分红和一般股票的分红是一个原理的。
一般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而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这里的前提是公司能够盈利,因为是否分红,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没有盈利就没有资金给大家分红了。现在出现了很多原始股骗局,告诉大家只要买了原始股,就能得分红,上市后的回报更是巨大的,所以大家对于这种诱惑几乎没有抵抗能力,那么,如何知道一家公司的原始股是不是骗局呢看看下面的购买原始股的一些建议。
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一般有国家授权承销原始股的机构所承销的原始股的标的都是经过周密的调研后才进行销售该原始股的,上市的机率都比较大;反之,就容易上当受骗。
二、原始股投资有哪些法律风险
1、虚假项目投资类:以虚构投资项目可获得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诱使被害人认购或加盟入股、取得代理加盟商资格,签订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等进行非法集资或吸存。该类作案方式最为常见,如虚构工程项目、虚构养老保险险种、投资开发金矿、转让公司股权、投资智能饮水机项目、入股彩民俱乐部、投资某类交易中心、投资购买大楼、合作电子安装工程、投资绿色工程、绿色餐饮连锁工程,推销购买保健品,购买度假休闲时权证等。
2、证券投资类:以即将在国内外上市,届时可获得成倍投资收益为名非法公开销售原始股,或以投资海外公司的基金为名等进行集资或吸存。
3、非法传销类:采取以专卖、代理、加盟等做诱饵拉人头式发展下线会员、网络直销、购买股权入会和重复消费等方式进行非法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
4、金融诈骗类:以利用信用卡提现、消费等方式进行恶意透支,频繁开具空头支票,使用虚假收入证明、房产资料等证明申请贷款等作案手法对商家及金融机构进行金融诈骗。
5、合同诈骗类:以签订合同方式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诈骗被害人及被害单位的财物。主要合同诈骗类型有: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虚构项目、为被害单位提供广交会展位等实施合同诈骗;利用伪造、变造、作废的银行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签订合同骗取财物;通过赊货或先以履行小额合同、支付小额订金的方法,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数额较大的合同,收到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或不予返还骗取财物;诱骗客户签订合同交纳高额定金,当客户交货时故意人为地控制加工产品的合格率,使产品的合格率达不到合同要求,以此为借口骗取客户的定金等。
6、普通诈骗类: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进行提供虚假网上炒股炒汇服务、涉外婚介、网络诈骗等非法经营或电信诈骗活动;利用虚假招生、赌博、消灾求平安、资助解冻民间宝藏等从事诈骗活动。
原始股和股权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原始股是创业公司的股权。股权指的应该是股权期权激励。 2.股权指的是投资人由于向公司投资而享有的身份权利和财产权利。主要权利(义务)内容包括: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参加股东会并投票,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出任或决定公司管理者(董事);分红权;他人转股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原始股与股权的区别
法律分析: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股权指的是投资人由于向公司投资而享有的身份权利和财产权利,主要权利(义务)内容包括: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参加股东会并投票,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出任或决定公司管理者(董事);分红权;他人转股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