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编号标志字母
法律分析:1、国道代表字母为G、省道代表字母为S、县道代表字母为X、乡道代表字母为Y。 2、道路编号的规则我国道路按其行政等级主要分为国道(含国道主干线)、省道、县道三级,由国、省、县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G、S、X作为它们各自相应的标识符,标识符加数字组成编号。 3、乡道由大写字母Y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公路分为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五个行政等级。 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联结首都与各省、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公路,联结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省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区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的省际间的重要公路。 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旗、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的公路。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内部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专供或者主要供厂矿、林区、油田、农场、旅游区、军事要地等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道路编号标志字母是什么?
道路编号标志字母是G S X Y Z C D。 公路路线编号的首位代表公路的行政等级,采用一位字母标识符表示。国道的字母标识符为G;省道的字母标识符为S;县道的字母标识符为X;乡道的字母标识符为Y;村道的字母标识符为C;专用公路的字母标识符为Z。 道路编号标志字母含义 G—国道国道编号:采用0、1、2、3数字编号,分为四种方式。一类是放射状的,这些公路排序都是“1”字开头;第二类是南北向的,以“2”字开头;第三类是东西向的,以“3”字开头,第四类是“五纵七横”主干线,以“0”字开头。 S—省道省道编号: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省道放射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S120。 北南纵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S201,指省域内南北向省道;省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S301,指省域内的东西向省道。 X—县道县道编号:一般由大写字母X开头,如县道X312线、县道X233线等。 Y—乡道乡道编号:由大写字母Y开头,后面加三位数字组成,如乡道Y794线、乡道Y342线等。 Z—专用公路专用公路编号:一般由大写字母Y开头,如Y312线等。
国家道路编号字母
法律分析:G、S、X、Y、Z、C、D分别代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专用公路、村道、城市道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