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和双学位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1、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脱产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两年,达到某高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2、双学位是指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当达到课程的全部要求后,学生在获得教育部统一制作、授权颁布、 学信网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将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专业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辅修学位证书,这两个证书就是“双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不同 1、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双学位招生范围一般是本校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 三、审批权限不同 1、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2、双学位:双学位由学校自己制定批准。
什么是“第二学士学位”?它和双学位的区别是什么?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某专业的本科课程,准予毕业并获得该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双学位通常是指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达到某高校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相关概念 双学士学位:通过高考招收学生,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根据《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双学士学位试点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试点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反映两个专业的课程要求、学分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不得变相降低要求。 联合学士学位:通过高考招收学生,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应在证书中予以注明。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中,相关高校均应具有该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 在课程要求、学分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上,《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要求,不得低于联合培养单位各自的相关标准。实施高校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