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
1、对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普通的检査
2、对某项问题进行专业重点检査或季节性检查
3、地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由地方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检查
5、对安全卫生进行普遍检查
6、对防暑降温、电气安全等进行专业重点或季节性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安全检查制度
法律分析: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了能尽早地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管理。 2、职责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3、管理资料 3、1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对公司进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全面检查。 3、1、2节前安全检查: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的节日之前进行安全大检查。 3、2定期安全检查的主要资料 3、2、1劳动保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状况。 3、2、2安全技术、隐患整改落实状况。 3、2、3《化学品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 3、2、4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3、2、5《应急准备与响应重点范围》的安全状况。 3、2、6特殊工种作业状况。 3、3季节性安全检查:高温、寒冬、台风季节、梅雨季节的防范检查。 3、4经常性检查 3、4、1安保部务必做好每一天的安全巡逻,并做好记录。 3、4、2部门、车间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