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三减政策
法律分析: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第八条 严禁校外培训作业。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三减一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其中,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三、操作流程1.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2.办理渠道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3.申报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应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其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4.发票管理(1)小规模纳税人出于自身原因可以放弃享受减税政策,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其中部分开具了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没有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仍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3)已经按照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收入,若要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基本一致。
3-3健的含义是
“三减三健”减少盐类摄入、减少糖类摄入、减少油脂摄入。倡导健康口腔、倡导健康体重、倡导健康骨骼。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慢性病(如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疾病)逐步成为威胁人类健康的头号公敌。为此,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强化“三减三健”意识,才能积极享受乐观豁达人生。 简介: 健康成年人一天食盐(包括酱油和其他食物中的食盐量)摄入量不超过5克。 (1)纠正过咸口味,可以使用醋、柠檬汁、香料、姜等调味品,提高菜肴鲜味。 (2)采取总量控制,使用限盐勺,按量放入菜肴。 (3)使用低钠盐、低钠酱油或限盐酱油,少放味精。 (4)少吃酱菜、腌制食品及其他过咸食品。 (5)少吃零食,学会看食品标签,拒绝高盐食品。
3-3健的含义是
3-3健的含义是减少盐类摄入、减少糖类摄入、减少油脂摄入。倡导健康口腔、倡导健康体重、倡导健康骨骼。为积极倡导和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中国疾控中心提倡“三减三健全民行动”。各个年龄段的人群都应该坚持运动、维持能量平衡、保持健康体重。选择适宜的活动,建议每周坚持至少3次的平衡能力锻炼,并进行适当的肌肉锻炼。对于肥胖人群,应遵循医嘱做好饮食控制、行为修正和运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