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招生办电话
长春工业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部门电话):0431-85914753。该校联系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邮编为130012。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学校实力强大: 长春工业大学简称“长春工大”或“长工大”,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春工业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本、专科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6168222、86168762。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86168862 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6168695 专升本招生咨询电话:86168896 本、专科招考期间申诉电话:8616811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邮编:130032 长春师范大学介绍 长春师范大学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吉林省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 学校前身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创建的官立长春师范传习所,是吉林省师范教育的发祥地。百余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学校先后易名为长春府学堂、长春县立师范学校、吉长道立师范学校、吉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简称二师)、长春师范学校。 1958年市政府在长春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长春师范专科学校,1981年学校获批为长春师范学院,2013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春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吉林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
首先,报考吉林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吉林大学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吉林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下面我们说说吉林大学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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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自学考试一定能报考上吗?
刚加入自考的小伙伴可能对长春大学自学考试怎么报名,自考好考吗都会感到困惑长春大学猎考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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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自学考试怎么报名
首先自考需先查询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告,确定长春大学报名时间以及报考专业→选择报考专业,确定长春大学考试科目→然后购书开始自学或者参加助学班→按规定时间报名→复习进行备考。
注意:按规定时间考试,长春大学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每次的理论课一般考四门→查询成绩,如果考试成绩达到60分,就继续报名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如果没达到60分,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这样循环,直到把所有的课程都考完,完成所有实践性环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才能办理毕业→领取长春大学毕业证。
长春大学自考好考吗,一定能报考上吗
说到自学考试的难度,很多人想知道自考好考吗。其实,长春大学自学考试的整体难度要比长春大学高考低得多。至少从很大程度上来讲,你清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更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自学考试的风险所在,主要是指如果没有考上长春大学的话可能会影响就业的时间或者继续自考本科的进度。至于长春大学考试成本,如果不备战自考大专,可以花时间实习积累工作经验。如何克服长春大学自考难度,需要自己做每一个决定,然后做了决定之后就不要有理由后悔。自己选择路,绝不回头。
大家要知道长春大学自学考试并不是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挑战。不管怎样,考的知识始终就是那么多的知识,而这只需要你高效地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就能够掌握。其次,自考需要的能力通过反复的重复与研磨也是能够培养出来的。而且,自学考试相比与高考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网上有大量的经验可供你去参考,而且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决定长春大学自学考试是否能最终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是自己是否高效、专注地投入了时间与精力。而且要做到高效、专注地投入精力与时间到复习上,这就需要我们具有很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及时间管理能力。在漫长自考大专的备考途中需要自己复习,坚持到最后确实是有点痛苦的,所以大家对自己有信心,做好备考的计划。如果自身学习能力不能满足学习要求,也可以报考下方的长春大学自考助学班,来帮助提升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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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吉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层次。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凡具有吉林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本科毕业要求者,颁发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专业分配。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投档分数高者,投档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市)录取。
7.计划调配。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对于各省(区、市)调增的计划,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均及时将剩余计划从相关省(区、市)调回。调增的计划不参与征集。
8.在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分数为“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含附加题分)与“文理科奖励分”之和,当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0.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11.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2.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戏剧与影视学类、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3.已录取进入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学习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戏剧与影视学类在普通批次录取,属于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2.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国家民委专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2.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外交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第十五条 学校制定“绿色通道”制度,帮助无法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缓缴手续,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学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资助政策,给予学生必要帮扶。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jlu.edu.cn,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jcc@jlu.edu.cn。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有抵触,按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0年度招生
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北远达大街3000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高职(专科)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学校还对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患严重疾病、火灾、洪涝等突发变故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可享受到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乡遥远,路费不足而在假期无法回家探亲的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还通过校内奖学金、“双十佳大学生”和“工大之星”评选、勤工助学、“爱心万里行”经济困难学生走访等校内资助与挺进助学金等校外资助相结合,全力保障报考我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科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具备英语、日语、俄语公共外语教学条件,入学后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课程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专科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普通专业录取时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所在省份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最终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有进档考生均通过检索录取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普通专业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由考生自选。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 B+B→B+C→BB→BC。等级相同时,按语文、数学、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校考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外语、专业课总分、语文、文理综合、数学。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100%)+ (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联系电话:0431-85914753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长春工业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