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hb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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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的工作程序,完善学生管理、学分认定、成绩转换及毕业审核等相关环节,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的国际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经济学院与国(境)外高校的交流合作协议,经学校选拔赴国(境)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由国际交流处报教务处备案;交流学生选拔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派出手续。未经学校审核批准或备案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
二、申请程序和学籍管理
(一)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均须经过学校批准,办理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手续时须提供《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
(二)经批准的学生行前须签订《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项目责任书》(附件2)。
(三)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国(境)外高校学习的,须办理返校手续,并在所在学院、教务处认定的就读班级继续学习。
(四)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三、修读课程
(一)学生应按照我校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各类课程修读学分的要求,在国(境)外高校修读的课程要尽可能与我校本专业应修课程相符。
(二)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每学期必须按时向所在学院寄送成绩单,报告学习状况。如学生未及时寄送成绩单,使得学校未能对该生的学籍进行正常管理的,由学生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
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所获得的各类课程学分均须我校认定。未经学校批准而自行到国(境)外高校学习的,其学分不予以认定。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在国(境)外高校修读课程与学分。若对方学校课程成绩是百分制形式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直接登录;对方学校课程成绩是等级或其它形式的,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成绩转换对照表》(附件3)转换成百分制成绩登录。
(一)学生学习期满返校后,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与学分转换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国(境)外高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1份及复印件(正反两面)2份,并附上国(境)外高校课程的教学大纲。学生申请成绩转换的截止时间是学生返校时所在当前学期开学的第6周,逾期不予办理。
(二)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以下简称“教学院长”)根据学校相应培养方案对该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课程进行审核认定。
(三)学生根据认定结果填写《湖北经济学院赴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成绩转换表》(附件4)并送交教学院长审查、签字。
(四)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将认定后可转为我校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程(包括课程名称、成绩以及学分/学时数)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同时将该生国(境)外高校的成绩单复印件、《湖北经济学院赴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成绩转换表》送教务处备案,学院留1 份成绩单原件存档。每学期第8 周将学生转换后的成绩登录完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五)学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课程无论合格与否,均要转为我校课程学分。
五、毕业审核
学生在第8学期仍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如果国(境)外高校成绩单送达我校时间晚于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间,则教务处先将该生毕业材料送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并原则通过,待学校实际收到该生相应成绩单并具备毕业条件时,再核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生取得我校毕业证,其毕业信息须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且在湖北省教育厅更新就业平台数据后,学校将依据资格审查信息和湖北省相关的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七、学生应向学校缴纳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期间的学杂费。
八、湖北经济学院与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AUM)合作本科教育项目学生赴美学习管理办法按教育部批复文件及双方学校协议执行,具体要求见相关表格(附件5(1-4))。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电话
027-81973952 拓展: 湖北经济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号,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为主的本科院校。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192亩,校舍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开设本科专业62个,4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 湖北经济学院是由创办于1907年的湖北商业中学堂、创办于1948年的中州农民银行附属银行学校、创办于1949年的湖北人民革命大学和创办于1950年的湖北省财经干部学校在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而成的。 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其中,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在全国高校评估中名列前茅,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较高。学校还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和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录取分数线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录取分数线487分。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2003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湖北经济学院、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共同举办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任党委书记张治武,院长陈昀。校训为“明德尚学、笃行致新”。 截至2022年3月,学院占地面积500余亩;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文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下设10个教学机构,开设28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学、电子商务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教师676人。 教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为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学院设立了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专升本”考试,继续完成湖北经济学院或其它学校本科段学习。 学院重视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同美国俄亥俄大学、俄克拉荷马基督大学和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拓展了更加宽广的求知平台。展望未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将充分发挥新机制的优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为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做出贡献。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去哪个网址可以查期末成绩啊?
进入湖北经济学院教务系统可进行查询。 湖北经济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湖北省2011计划。 学校设有财经高等研究院,建成了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湖北分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省委省政府改革智库2个,与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平台14个,在与荆州市、黄冈市等7个地市开展合作。 截至2018年12月,学校有专任教师970人,其中教授114人、副教授37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45.87%,拥有湖北省“百人计划”学者3人,楚天学者特聘和讲座教授16人,有全职台湾教师40名。 据2019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国家“万人计划”专家1人、湖北产业教授3人、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国家级学科带头人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1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4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3人、彩虹学者6人、“腾龙学者”7人。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考试成绩怎么查
登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务网站,点击左上角的教务管理系统,找到用户管理,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就可以查期末成绩了。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简介: 位于武汉市,是2003年3月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2月由国家教育部正式确认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武汉市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汤逊湖畔。 占地面积500余,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依托与湖北经济学院毗邻的区位优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湖北经济学院优势资源设置专业,逐步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