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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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Hunan City University,简称湖南城院),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1],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现任党委书记李建奇,校长汤放华。[3]校训为“品学兼修,知行统一” 据2022年10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9.25万平方米,有教职工1587人。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56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拥有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等6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36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2]看教学建设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70年的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创办于1978年10月的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5]看历史沿革截至2022年,湖南城市学院位列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第390名。[6]看学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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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二、湖南城市学院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仅55公里。 学校前身为1970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和1978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学。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当时的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合并为湖南城市学院,是内陆地区第一所以“城市”命名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校。学校遵循“品学兼修,知行统一”的校训精神,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2012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7年获批“湖南省2020-2023年拟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5.02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4.45亿元。纸质图书藏书189万册,电子图书214万册。教职工124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390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36人(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其中282人取得行业资格证书。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000余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标准,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构建了“1234”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即: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主线,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基础能力课程、专业能力课程、发展能力课程三大课程模块,达到“实基础、重应用、有特色、高素质”四个方面的培养要求。与企业合作建立了艾华学院、奥士康班、五矿二十三冶“订单式”班、远大住工学院等,采用校企“3+1”或“3+0.5+0.5”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突出城市主题,产学研用结合,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级应用型人才。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5年超过95%。在湖南省毕业生毕业五年薪酬排行榜上近年多次稳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先后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就业创业示范校”。学校被誉为“城建人才的摇篮”,优秀毕业生参与了国家体育场(鸟巢)、秦山核电站、沪昆高铁、杭州湾大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学校立足行业,服务区域,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城乡规划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10个专业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城乡规划、电子信息工程等5个专业是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以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代表的27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学校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 学校坚持产学研用结合。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黑茶金花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城乡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湖南省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等27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近年来,累计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7项。近五年横向科研经费超过3亿元,在湖南省同类院校中遥遥领先。获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和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19项;规划建筑设计成果获省部以上行业奖励80多项,是省内高校规划设计领域获奖等级最高、奖项最多的单位,在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研究等方面处于湖南省领先水平。学校主持制定的《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被住建部批准为国家行业标准,编制的“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获国际招标第一名。牵头成立了省级学会湖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设立的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入选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湖南城市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城市学刊》荣获省第八届“双十佳期刊”。

湖南城市学院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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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转专业

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对拟转入的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者。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查明确属不宜在本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因学校或院系学科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者。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请不予受理: (一)申请由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二)音乐、体育、美术等特定学科专业学生。 (三)应做退学处理的学生。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学籍及课务: 第七条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学校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后,从第二学期开始进入所转专业学习。 第八条 转专业后的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学习。转专业前所取得的公共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余不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则按选修课成绩记载,所缺转入专业的课程必须补修。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后,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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