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需要哪些材料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需要哪些材料
提示: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需要哪些材料

①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会考等第”、“所获学分”、“自主选修模块”、“综合素质评价”四栏必须逐项填写,不得缺项。此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承诺书栏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考生本人户口本)和《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中: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要交验原件(请来校现场确认时随身携带)。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提示: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以及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含校区名称)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层次。性质:公办;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第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简介。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部共建、以商贸流通类专业为主体的公办高职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和创办于1984年的浙江省供销社职工学院。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质暨重点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占地575亩,在校生10600余人,教职工500多人,4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现有31个高职专业(含方向)和1个本科专业,其中与浙江农林大学联合培养四年制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专业1个: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技术);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电子商务、会计、国际贸易实务、会展策划与管理、市场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十三五”省级优势专业6个: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会展策划与管理、市场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十三五”省级特色专业5个:应用英语、连锁经营管理、软件技术、酒店管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近五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8%左右,连续6年荣获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A等,连续7年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分专业计划,负责制定分省招生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一条 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不超过110%;省内首轮投档一般为1:1。具体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三段投档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对于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分文理的省份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浙江单独考试招生单科顺序排列:专业理论、语文、数学。


第十五条 我校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除应用日语专业以日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我校所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处申请办理贷款、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校招生网站(http://zs.zjiet.edu.cn)


2、学校招生咨询热线:0571-85126932、85128623


3、E-mail:jmzs@163.com


4、微信订阅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zjjmzs)


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校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86929912。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学校无关。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2020年5月起实施,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提示: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颁发的《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 校 概 况


1、学校全称: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码:12789


2、宁波校区(本部):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宁海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檀树路809号


慈溪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北三环西路298号


3、邮政编码:315012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办学情况: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学校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百年来,学校秉承“厚德、进业、明智、笃行”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服务兴校、管理促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为基、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适时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成为一所“工、商”并重,对接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


学校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的港口城市——宁波,占地面积964亩,其中本部占地401亩,宁海校区150亩,慈溪校区413亩,建筑面积近2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1126人,成教学生6375人。现有教职员工635人,专任教师411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73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10人。


学校现设有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明智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与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高职教育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模具工程中心和智能家电工程中心等3个独立科研机构,共有32个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8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9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第二章  录 取 原 则


1、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1)浙江省录取规则


学校对各专业设定了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报相关志愿,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一段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2)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A、执行该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B、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按考生分数排序,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D、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在高考录取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体育和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7422148


(2)传真:0574-87422003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4)E—mail地址:zsb@zbti.edu.cn


(5)院校网址:http://www. zbti.edu.cn


(6)招生网址:http://zs. zbti.edu.cn





第三章 附 则


1、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中澳合作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霍姆斯格兰学院专科毕业证书;中美合作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阿肯色大学史密斯堡分校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副学士学位证书。


3、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设计专业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我校宁海校区就读。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工业机器人专业第一学年在宁波本部就读,第二学年起在我校慈溪校区就读。


4、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


5、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新生奖学金,特等奖2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具体见我校2020年《学生手册》;在校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和寒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6、本章程自2020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执行。


7、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
提示: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几本?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学校,不是本科学校。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Zhejiang Technical Institute of Economics),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2012年,被确认为首批浙江省示范高职院校;2013年,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 学校规模: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576.5亩,建筑面积26.9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总量100万册,建有9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开设33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规模1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500余人,教师近600人。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三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有什么专业
提示: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有什么专业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有表演艺术、艺术设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会计、投资与理财、金融管理与实务、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定损与评估、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文秘、应用英语、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报关与国际货运、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空中乘务。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艺术素养,掌握艺术设计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在各级各类艺术设计、出版教育和生产制作单位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适应汽车产品设计服务、汽车生产服务、汽车销售服务、汽车技术服务、汽车运输服务等领域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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