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留学籍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保留原学校的学籍的具体方法如下:与学校进行协商,到学校办理手续保留学籍,每学期向学校交保留学籍费(或一次性交清),学籍算本地的。到时候报名,考试时(中考高考报名的考试),学校会通知来办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保留学籍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 2、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3、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4、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办理此程序); 5、老生携带1-5办理的资料;新生携带1-4办理的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办理报批程序; 6、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7、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 8、学生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9、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家长同意书、《保留学籍报批表》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和《离校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10、程序办理完成。 法律依据:《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凡因应征入伍或其它确需保留学籍的可申请办理。学生离校前需向教务处提交已由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的《保留学籍审批表》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并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