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青羊区2022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2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成都市青羊区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部队所在地在成都市青羊区行政辖区内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单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本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申请人如不能到本区指定医院体检,按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可到省内外其他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需自行带上《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由体检医院出具“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结论。
三、申请认定程序
第一步: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25日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第二步:体检。(查看“附件”)。
第三步:现场认定。
时间:2022年4月25日上午9:00-2022年4月29日下午17:00。
地点:成都市光华村街18号(教师活动中心)。
所有申请人必须报送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有效期一年)。
3.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28-62322799
附件: 2022年成都市教师资格体检注意事项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2年3月
四川成都市金牛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2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二)在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交申请材料,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驻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以上教师资格,请咨询成都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8-86135632。
(三)资格考试要求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学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学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本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四、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3月25日上午9:00至4月25日下午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或者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按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注:“认定机构”项中的“选择机构”项务必选择“金牛区教育局”,寄递方式请选择“邮寄”,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耳环、项链等装饰品)。
五、体检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4月25日-4月27日7:40—10:30,体检时带上体检表(见附件2,请自行打印,所贴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同底版)、本人身份证,自行到指定医院缴费体检。
(二)体检地点。四川省人民医院金牛医院(金牛区花照壁中横街389号,因疫情期间,请从门诊大厅入口上三楼天桥通行至行政楼体检中心,咨询电话:87608550)。
(三)领取体检报告。5月5日-5月6日下午14:00-17:00带上本人身份证自行到医院领取体检报告。
六、认定方式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确认操作方式进行网上确认。(应届毕业生统一由学校教务处线下提交资料,不按网上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上确认时间。5月11日-5月13日9:00—17:00(注意:5月13日17:00网上确认工作结束,逾期不再办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金牛区市民中心综合窗口A1区28号窗口(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一楼)。
(三)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1.电脑登录: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ww.aliwork.com/o/jnzw_jsrd进行填报
(四)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3)驻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
(4)在金牛区高校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读研究生,可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须提供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中职学历提交中职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查验证明;省外中职学历需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职学历(四川省内学校,申请人在成都教育人才网-中职学历认定平台,进行证书查验,查验证明连同毕业证书一起网上确认。省外学校,申请人需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认定系统不能验证的,申请人需到现场确认点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一年)
6.小二寸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同底版,请先修剪好,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
七、领证
教师资格证书于6月15日开始寄递,物流配送为:中国邮政,应届生统一由学校教务处进行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对申请人及时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九、咨询电话:8770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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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常见问题汇总
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