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

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
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
提示:

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招生要求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对考生的声音、语言、形体与表演的各项专业素质进行考查。招生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阶段。初试考试科目为声乐、台词、形体;复试考试科目为命题即兴表演;三试考试科目为表演综合测试。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1、声乐:考生自备歌曲一段(歌曲选择不限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建议考生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2、台词: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3、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形体表演等。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命题即兴表演(规定情境中的语言表达、规定情境中的形体表达、规定情境中的声音表达) (三)三试:(100分)1、表演综合测试(采用表演工作坊形式,对考生进行表演综合考查。)2、三试前,学院统一安排对考生发声器官进行检查。 二、录取方法:(一)三试成绩按男、女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三、补充说明:(一)考生一律穿平底鞋参加考试。(二)考生一律不许化妆、不允许着裙装、不许戴美瞳。(三)进入三试的考生,应准备好深色的练功服。 扩展资料上海戏剧学院是中国培养演艺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始建于1945年。学校由上海市与文化部共建,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据2014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上海戏剧学院共有华山路、莲花路、虹桥路三个校区,校园占地35.53公顷,建筑面积24625平方米。学校设有8个学院(系),设置本科专业(方向)20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个。

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招生标准是什么?
提示:

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招生标准是什么?

上海戏剧学院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对考生的声音、语言、形体与表演的各项专业素质进行考查。招生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阶段。初试考试科目为声乐、台词、形体;复试考试科目为命题即兴表演;三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声乐:考生自备歌曲一段(歌曲选择不限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建议考生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 2、台词: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 3、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形体表演等。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命题即兴表演 三、三试:(100分) 专业综合测试(采用工作坊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查)。 扩展资料: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报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纪律。 2、各省市话剧团、电视台、电影厂及地方文艺团体中具有一定舞台、影视表演实践经验的演员,以及具有一定基础的文艺爱好者。 3、年龄十六至三十五岁,身体健康者。 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免试入学者条件: 1、凡参加表演本科考试三试,最终未录取者,凭当年准考证可免试在进修班学习。 2、凡外省市表演专业在校本科生,由学校推荐,提供相关的在校成绩单等证明,经我院相关责能部门商榷并批复后可免考转入进修班学习。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戏剧学院官网--2019年上海戏剧学院表演进修班招生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怎么招生 文化要求如何
提示:

上海戏剧学院怎么招生 文化要求如何

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 各专业招生预报计划数,最后以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


2、招生计划不分省市(除艺术管理专业),面向全国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总体平衡。

3、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广播电视编导计划中共有8个计划用于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报考。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3、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1992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出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广播电视编导、导演专业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4、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5、华侨及港澳台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专业考试报名时,需携带好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当场填表报名。

6、外国留学生按《上海戏剧学院本科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报考,报考要求参照上述第5条执行。

7、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⑵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或被学校要求退学至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1、 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

考生需先在我校招生网网页(网址:zs.sta.edu.cn)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5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戏曲学院、舞蹈学院截止至2012年1月6日,并在各考点规定确认时间内前往办理确认手续。

外地考生应了解本省市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办法,并参加本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如当地不组织相关专业统考或允准不必参加统考,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省市统考时间晚于我校专业考试的,可先报考我校专业考试。

2、2012年1月3日(周二)9:00-16:00在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举行2012年本科招生咨询活动,外地考生可以通过本科招生网进行在线咨询。

3、网上报名后的确认手续:

(1)至报考点现场确认(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文化考试高考报名号要准确有效);

(2)交验身份证;

(3)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专业2张)。

所交材料不再退还。

4、报考费: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报名完毕退考者,一律不退报考费。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媒体创意专业美术科目统一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表二);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教育(戏剧)、广播电视编导3个专业初、复试统一报名考试,进入三试后,根据所选专业分别报名进行面试。

6、考生不准重复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一经查出,重复报考的成绩作废。

7、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文化高考。

四、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见附表一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见附表二

五、文化考试

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的《快讯公告》栏目公布,并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核对,专业合格的考生直接从我校本科招生网页中下载“专业合格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填报相应合格专业(方向)的高考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考生需了解具体分数,可拨打声讯电话16862316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页查询)。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的相关规定,我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英语、语文等单科分数线,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别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提示:

上海戏剧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




二、就读校址


昌林路校区 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80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艺术管理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以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
4.艺术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按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比例为1:1。同分处理原则为:如果总成绩同分,文科以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理科以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不分文理的按省级招办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上海考生如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再遇同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各志愿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录取时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艺术管理专业无需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财(2003)93号)、(沪教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2495375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ta.edu.cn
招生处(办)官网: http://zs.sta.edu.cn
咨询电话:021-62488077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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