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

沈阳师范大学开学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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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是3月初,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是8月底。 本科生、研究生于8月30日正式上课,按照教学日历开展2周(8月30日—9月12日)线上教学,从第三周(9月13日)开始开展线下教学。因疫情不能返校的学生,采取线上教学,待学生返回学校后,再转为线下教学。 2021级新生9月15日开始军训,9月27日上课,采取线下教学;报到的研究生新生9月13日开始入学教育,9月20日上课,采取线下教学。因疫情不能报到的新生,采取线上教学,待学生报到后,再转为线下教学。 教学环境: 学院有管理规范、设备完善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以及教具演示设计、金工训练实践、电子技术三个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其中,省级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 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设备总值1000余万元。学院资料室藏书近万册,图书资料总值30余万元。学院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尚观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射线集团等24个大型企业和沈阳第 120 中学、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等 41 所学校建立了专业见习、顶岗实习、职业技能实训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 以上内容参考: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的通知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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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的电话

一、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为024-86574436、024-86592982,该校联系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为110034。 二、沈阳师范大学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学校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始终坚持。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审时度势,更新办学理念与思想,坚持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运用级差地租原理,成功建设新校园,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发展空间瓶颈,创建享誉全国的异地资产置换的“沈师模式”;学校适时转变学校发展战略重心,实现从外延扩展向内涵建设的重大转变,并通过不断深化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凝练办学特色,探索出一条内涵式发展的新路。 学校占地面积1228282.7平方米,建筑面积942220.78平方米。学校共有全日制本科生19293人,硕士研究生3179人,长短期留学生1029人。现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师资及各类人才,为东北特别是辽宁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电化教育馆设在我校。学校现有26个二级学院和23个校属馆、部、中心、研究所及附属机构。拥有我国在中东地区为数不多的两所孔子学院——黎巴嫩贝鲁特圣约瑟夫大学孔子学院和约旦安曼TAG孔子学院。现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重点实验室11个、重点研究基地26个、创新团队1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12项。本科专业7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示范性)专业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7个、省级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8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创新团队10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精品课程79门。学校是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中国政府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接受单位,首批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学校拥有一支职称结构优化、学历层次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年龄结构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特聘教授”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辽宁省攀登学者3人,辽宁省特聘教授10人,专任教师1340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4人。 目前,学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以国家建设“两个一流”的奋斗目标为引领,以创新创业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打造优势特色学科与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综合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地走优势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发展之路,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与水平,全面提升学校办学的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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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24-85380566。 扩展资料: 沈阳师范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主管,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招生办概述: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是负责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考试、审核资料、录取等工作。同时,对招生信息发布、志愿填报、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以及新生报到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招生办电话:如果您有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的疑问或需要咨询,可以通过招生办的电话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该电话是:024-85380566。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招生办会有专人接听电话,及时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问题。 更多联系方式:除了电话外,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还提供了其他多种联系方式,例如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留言等。在使用这些联系方式时,需要注意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问题详情,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回复和处理。 就业信息: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该服务主要职责是收集整合就业信息并发布,帮助毕业生了解当前就业市场动态和就业政策,增强就业竞争力。 总之,如果您有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招生方面的问题和需求,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联系招生办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相关工作,建议不要使用虚假身份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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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4-86574436。 024-86592067(传真)。 024-86592982(监督)。 招生网址:http://zs.synu.edu.cn。 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在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含师范)、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师范、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含专升本)、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含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含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含中外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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