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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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24-85380566。 扩展资料: 沈阳师范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主管,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招生办概述: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是负责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考试、审核资料、录取等工作。同时,对招生信息发布、志愿填报、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以及新生报到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招生办电话:如果您有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的疑问或需要咨询,可以通过招生办的电话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该电话是:024-85380566。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招生办会有专人接听电话,及时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问题。 更多联系方式:除了电话外,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还提供了其他多种联系方式,例如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留言等。在使用这些联系方式时,需要注意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问题详情,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回复和处理。 就业信息: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该服务主要职责是收集整合就业信息并发布,帮助毕业生了解当前就业市场动态和就业政策,增强就业竞争力。 总之,如果您有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招生方面的问题和需求,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联系招生办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相关工作,建议不要使用虚假身份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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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4-86574436。 024-86592067(传真)。 024-86592982(监督)。 招生网址:http://zs.synu.edu.cn。 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在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含师范)、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师范、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含专升本)、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含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含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含中外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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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24-85380566。 扩展资料: 沈阳师范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主管,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招生办概述: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是负责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考试、审核资料、录取等工作。同时,对招生信息发布、志愿填报、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以及新生报到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招生办电话:如果您有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的疑问或需要咨询,可以通过招生办的电话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该电话是:024-85380566。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招生办会有专人接听电话,及时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问题。 更多联系方式:除了电话外,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还提供了其他多种联系方式,例如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留言等。在使用这些联系方式时,需要注意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问题详情,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回复和处理。 就业信息: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办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该服务主要职责是收集整合就业信息并发布,帮助毕业生了解当前就业市场动态和就业政策,增强就业竞争力。 总之,如果您有关于沈阳师范大学招生方面的问题和需求,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联系招生办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相关工作,建议不要使用虚假身份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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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4-86574436。 024-86592067(传真)。 024-86592982(监督)。 招生网址:http://zs.synu.edu.cn。 沈阳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在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含师范)、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师范、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含专升本)、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含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含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含中外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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