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算不算工作时间?
岗前培训算不算工作时间?
提示:

岗前培训算不算工作时间?

法律分析:
培训算上班时间,那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用工之日指劳动者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日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培训之日起建立。另外,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员工培训的,只要超过劳动者正常上班的时间,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足额支付其加班费的。
用人单位为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而对特定劳动者进行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是符合现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必要举措。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岗前培训算不算工作时间
提示:

岗前培训算不算工作时间

岗前培训算工作时间。随着用工要求的提高,岗前入职培训情况越来越多,但入职培训期不能因劳动者尚未开展具体工作及履行工作职责而否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应在培训期间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约履行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义务,切不可认为培训期间双方无劳动关系而怠于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义务,以致承担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该如何算呢?《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 若干问题实施细则》是这样规定的:"用工之日指劳动者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日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培训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公司应当在培训初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理应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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