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_桂林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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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示: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判断是否挂靠
可以检查有没有劳动合同等,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的做法有伪造劳动关系嫌疑,并且,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发放给公民或职工的福利,国家投入了相应的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保/公积金基金的安全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封是什么意思啊?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办理。
如果职工在原账户封存单位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
住房公积金中心追缴期限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单位限期缴纳。追缴不受时间限制。
1、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是劳动者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应该分别向主管的部门投诉,要求主管部门
(
劳动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向单位征收。这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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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时效的限制,所以劳动者追缴公积金无时效限制的。
2、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债的请求权关系,而公积金是单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法定义务,因此公积金根本不应适用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改名字了之后不去打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改还可以提取吗?
改名字后公积金处理:持户口本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相应变更。如果员工改名导致公积金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应提供: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应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的关系。如果户口本上有注明,则不需要提供此文件);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名后不打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名后还能提取吗?
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职工本人改名导致公积金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注意事项:公积金贷款业务:作用其实就是让用户买房的时候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可以节约很大一部分利息支出。提取使用:用户需要注意除了公积金贷款外,个人账户的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用来购房、租房、偿还贷款、建造翻修以及其他住房消费等方面的支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住房公积金查询有妙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桂林住房公积金查询
提示:

桂林住房公积金查询

桂林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如下:1、职工本人带身份证到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营业网点查询;2、职工本人登录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3、登录微信公众号(搜索: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性质如下: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桂林市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地址)?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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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办公地址:

1.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B区41-45住房公积金窗口

2.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金融大厦B副楼一楼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建缴业务部13、14、15、17号窗口【摘要】
桂林市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地址)?【提问】
市本级办公地址:

1.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B区41-45住房公积金窗口

2.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金融大厦B副楼一楼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建缴业务部13、14、15、17号窗口【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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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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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积金提取办法

法律主观:近年来,公积金在市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不少市民在有买房、租房或者装修需求的时候,都会选择提取公积金。但是其对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流程等问题一知半解。公积金提取分①约定提取;②部分提取;③销户提取三种类型。约定提取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部分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销户提取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华律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3、《华律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对账簿》;4、华律网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5、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流程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公积金提取办法包括提取类型、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三大部分内容。要想顺利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需按照上述流程,准备好上文流出的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够大大提升办事效率,节约您的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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