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规定
高空作业规定是: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无挂扣现场,需设置生命线;2、高处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必须在监护下进行作业;3、阵风6级以上和雨雪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4、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必须有人护梯;5、使用移动脚手架必须安装护栏,锁紧滑轮,5米以上禁止使用移动脚手架;6、作业人员禁止踩在彩钢板等不承重的物体上进行作业;7、临边、洞口作业必须架设围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注意有哪些1、凡高空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牢固、可靠;2、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3、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高空作业地点必须将各类安全警示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5、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6、高空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高安全性、高作业效率和高环境适应性要求高空作业车作为一种工程车辆,其特殊性在于:一是载人高空作业,其作业安全性要求比一般工程车辆高,即所谓“高安全性”。二是施工场所环境的“非结构性”,即其工作环境不可预知并且多变,因此要求对环境具有“高适应性”。三是其经常用于抢修作业,并且多为室外或野外作业,作业环境条件差,所以要求其具有作业的“高效率”。拓展资料:1、目的:为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明确高空作业范围及预防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坠落等其它事故发生。2、适用范围: 单位内(含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作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