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最近学区划分
律师分析:
1、湾里三小学区范围
紫清路:紫清庄园、紫庐6号。
乌井路:洪崖书院。乐祖路:南山银苑、敏龙大厦、丽景峰小区、鑫融天地、九洲依云郡。干休路:南山逸居。伯爵路:伯爵山庄翠岩路:九洲华府、东方假日广场、利雅轩。鹿聚路:永惠漫谷、山外山。南堡村安置房(南堡村户籍)、佘牟村安置房(佘牟村户籍)。乌井村(乌井村户籍)、湾里村(湾里村户籍)
招贤中路015号以北:兴宸山水艺墅、招贤中路015号
南山路——文明南、北路——城交路——工农路——南堡路——邓垄路——八面山路——萧史街——蟠峰街(合一中央城)合围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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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湾里三小学区范围
紫清路:紫清庄园、紫庐6号。
乌井路:洪崖书院。乐祖路:南山银苑、敏龙大厦、丽景峰小区、鑫融天地、九洲依云郡。干休路:南山逸居。伯爵路:伯爵山庄翠岩路:九洲华府、东方假日广场、利雅轩。鹿聚路:永惠漫谷、山外山。南堡村安置房(南堡村户籍)、佘牟村安置房(佘牟村户籍)。乌井村(乌井村户籍)、湾里村(湾里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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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路——文明南、北路——城交路——工农路——南堡路——邓垄路——八面山路——萧史街——蟠峰街(合一中央城)合围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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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清路:紫清庄园、紫庐6号。
乌井路:洪崖书院。乐祖路:南山银苑、敏龙大厦、丽景峰小区、鑫融天地、九洲依云郡。干休路:南山逸居。伯爵路:伯爵山庄翠岩路:九洲华府、东方假日广场、利雅轩。鹿聚路:永惠漫谷、山外山。南堡村安置房(南堡村户籍)、佘牟村安置房(佘牟村户籍)。乌井村(乌井村户籍)、湾里村(湾里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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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路——文明南、北路——城交路——工农路——南堡路——邓垄路——八面山路——萧史街——蟠峰街(合一中央城)合围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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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清路:紫清庄园、紫庐6号。
乌井路:洪崖书院。乐祖路:南山银苑、敏龙大厦、丽景峰小区、鑫融天地、九洲依云郡。干休路:南山逸居。伯爵路:伯爵山庄翠岩路:九洲华府、东方假日广场、利雅轩。鹿聚路:永惠漫谷、山外山。南堡村安置房(南堡村户籍)、佘牟村安置房(佘牟村户籍)。乌井村(乌井村户籍)、湾里村(湾里村户籍)
招贤中路015号以北:兴宸山水艺墅、招贤中路015号
南山路——文明南、北路——城交路——工农路——南堡路——邓垄路——八面山路——萧史街——蟠峰街(合一中央城)合围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