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的双学位是什么情况?
华东政法大学有双学位。 华东政法大学原名华东政法学院,1952年6月由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在圣约翰大学旧址合并成立。 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0年,学校由司法部划归上海市管理。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报考条件是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在职,并通过统一考试或政法干警考试。部分学校只向本校学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
华东政法大学2017开学时间
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开学时间为2017年9月 根据对学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和秋考录取的考生有什么区别的回复: 春季招生使考生增加一次被高校录取的机会,录取后统一于当年9月报到入学,与秋考录取的考生统一编班学习,毕业时符合毕业要求取得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春季高考中预录取考生和列入候补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 扩展资料 华东政法大学入学须知: 1.学校自主测试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50分; 2.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录取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的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 3.按照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已公示的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预录取的其中一所高校进行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和列入候补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 4.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将于当年9月份入校报到,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5.面试当天考生需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6.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政策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