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的公告,此次计划公告含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六约北片区龙塘片区两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另外,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2021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三批计划(草案)公示,该批次仅一个“商住”项目,即水沥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光明区公明街道鸿大新城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红棉路与茂盛路交汇处,距离轨道3号线横岗站约700米,于2013年3月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62273平方米,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告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87300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计划调整后保持不变;
本次公告拟拆除范围与原公告一致,后续更新单元规划阶段对拟拆除范围作出调整的,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执行;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
增加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4434平方米,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应自行理清该用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在首期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无偿移交。
2021年8月16日,项目规划草案公示,更新单元范围用地面积279906.2㎡,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67257.6㎡,外部移交用地面积14433.9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44079.9㎡(含划入零星用地面积863.7㎡),规划容积972530㎡。
其中住宅716710㎡(含安居型商品房24460㎡、租赁型人才住房73390㎡),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合计225230㎡(含2处社区菜市场合计1000㎡、母婴室46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30590㎡(含1所18班幼儿园4800㎡、独立占地面积5400㎡,1所9班幼儿园2400㎡、独立占地面积2700㎡,1所6班幼儿园1600㎡、独立占地面积1800㎡,1处公交首末站4000㎡,1处综合车站5000㎡,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2处文化活动室共2000㎡,2处社区管理用房共600㎡等)。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4处,占地面积共计6000㎡。
项目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及文化遗产用地等,配建2所九年制学校及3所幼儿园。
六约北片区龙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六约北片区龙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0年4月被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与埔厦路交汇处东北侧(轨道3号线塘坑地铁站旁)。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05598平方米。
原公告未明确拟更新方向及应落实的公共利益用地,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执行;
本次公告拟拆除范围与原公告一致,后续更新单元规划阶段对拟拆除范围作出调整的,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执行;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
增加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面积2167平方米,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应自行理清该用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在首期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无偿移交。
2021年8月12日,项目规划草案公示。更新单元范围用地面积120782.9㎡,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06437.9㎡,外部移交用地面积2167.4㎡,开发建设用地面积52265.7㎡(含划入零星用地面积1760.0㎡),规划容积率8.8,规划容积459746㎡。
其中住宅122423㎡(含保障性住房合计22965㎡,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1483㎡,安居型商品房11482㎡),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321343㎡(含母婴室643㎡),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5980㎡(含12班幼儿园3200㎡、独立占地面积4388.9㎡,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50㎡,社区服务中心400㎡,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5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130㎡等)。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500㎡,公共停车位600个。
项目整体由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及文化遗产用地构成,配建1所九年制学校和1所幼儿园。
水沥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今日,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2021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三批计划(草案)公示,该批次仅一个“商住”项目,即水沥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位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拆除范围用地面积84113㎡,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无偿移交政府的用地面积不少于30252㎡(含道路、不少于12248.7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绿地等用地)。
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需在专项规划阶段严格按照总规强制性内容要求办理。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葵涌土洋股份合作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承接外引内联业务,国内贸易(不含国家专卖、专营、专控商品)、房地产租赁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旅游管理服务;为学生提供校车接送服务。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信息显示,申报主体股东信息如下:
鸿大新城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东临李松蓢炮台路,西临富利路,北临李松蓢大园路。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8507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1695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3959平方米。
规划容积为83754平方米,其中住宅72394平方米(含安居型商品房55937平方米),商业1000平方米。
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0360平方米[含18班幼儿园6010平方米(其中含托育中心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450平方米(规划功能: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31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650平方米(可设置于裙房屋顶)。
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2年,原名为深圳市金宝来投资有限公司,后将名称变更为伟城房地产,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