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规发布

2022年医保新规定新政策出台
2022年医保新规定新政策出台
提示:

2022年医保新规定新政策出台

1.个人医疗保险覆盖人群调整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②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个人医疗保险如何筹资①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②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3.个人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确定①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②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③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4.个人医疗保险保障待遇①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③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④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⑤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医保新政策2022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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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政策2022年最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居民医保政策的调整,关乎您的看病报销。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有所调整,一起来看看吧! 门诊 普通门诊起付线为5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元。 门诊慢性病(一类、二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类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800元;二类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同时患有门诊慢性病第一、二类慢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门诊特殊疾病(透析、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症、肺动脉高压)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 住院 普通患者住院,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0%,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甲、乙类分类管理,甲类按100%,乙类按95%分别计入基金支付范围。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相同。参保居民

2023年医保报销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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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保报销药品目录

2023年3月1日起《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已正式执行,其中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通过谈判新增的108个目录外药品价格降幅达60.1%,涉及23个临床组别,包括56个慢性病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23个肿瘤用药、17个抗感染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等;其中,22个儿童用药、2个新冠治疗用药、2个国家基本药物。
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纳入了抗肿瘤、新冠治疗药、罕见病治疗等领域的药品,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领域也有药品被纳入。在新冠治疗用药方面,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成功进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具体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另外,2023年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从7月1日开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开启申报工作。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以及罕见病治疗用药,不再设置获批时间的限制条件,不再将新冠用药单独作为药品申报条件,加强对申报企业诚信的监管等。

药店医保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政策是什么
提示:

药店医保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政策是什么

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1、门、急诊费用超过2000元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2、派遣人员年度内累计报销最高2万元;3、参保人须保存门诊医疗单据作为报销凭证;4、特殊病种需在定点医院就医,需填写申报表备案;5、退休后需缴够20年医保才能享受住院医疗报销。不属医保范围:自行就医、自购药品、特定费用、事故费用、特殊手术费用、报销限额外部分。
法律分析
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不属医保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结语
医保报销范围明确,门急诊费用超过2000元的部分,合同期内派遣人员可获50%报销。参保人员需妥善保管门诊医疗单据作为报销凭证。特殊病种需在定点医院就医并备案审批。医保不包括自行就医、自购药品、不符合计划生育的费用等。其他费用如住院费、伙食费、特别护理费等也不在报销范围内。住院医疗需缴纳20年医保才能享受退休后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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