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权利包括

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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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一、身体自由权 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 二、精神自由权 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人身自由权利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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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人身自由权利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身自由权利主要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具体情况如下:1、狭义的人身自由即身体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3、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是原则此外宪法规定基于国家安全和刑事侦查的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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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以下几点:1、狭义的人身自由即身体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是原则;基于国家安全和刑事侦查的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限制。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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