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金怎么交税:员工年底离职,需要发年终奖吗?年终奖要纳

都说2020年特别难,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很多小伙伴都盼望着年终奖的到来。你们公司是几月份发年终奖呢?
有些公司会在年前发放,也有很多公司为了应对员工“拿完年终奖就离职”的情况,纷纷选择在次年4、5月份才发上一年的年终奖,就是为了避开这一离职潮。
但是如果员工年底离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该员工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呢?或者如果公司将该员工辞退,年终奖要不要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里呢?
?员工年底离职需要发年终奖吗?
(1)我们先来看看对于年终奖的定义:
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颁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从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规定来看,年终奖是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是奖金的组成之一。
(2)年终奖发放有何法律依据:
目前来看,我国暂无年终奖的相关法律规定。
这说明员工是否享有年终奖、发多少、发放形式等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国家没有强制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发放年终奖。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18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已离职员工是否可获得年终奖?
不管主动或被动离职,只要是处于离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有合同的从其合同。若劳动合同规定了年终奖发放数额,用人单位理当及时足额发放。若按业绩支付年终奖,员工年中离职或新进员工,都可以得到他的奖金,单位则不能以你不在职为由或无法考核而不发放,即使有这样的规定,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此时的年终奖属于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必须及时发放,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面来决定是否发放。
无合同但单位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劳动合同只约定了每月工资,而没有约定年终奖,更没有约定按业绩发放年终奖,员工可否获得年终奖,需要视单位具体规定了。但是,单位的这种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还要通过相应的民主程序制定,并对员工进行公示或告知,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若单位明确规定年底前离职的员工不能享受年终奖,单位设置年终奖,是激励员工不轻易离职,也是留住人才的策略之一,如果员工因为各种原因于年底前离职了,那么,单位也就无需为其提供相应的待遇即年终奖。
既无合同也无规定的。若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制度都没有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员工可否获得年终奖是有争议的。若员工举证用人单位每年有发放年终奖,而且当年,用人单位向其他在职员工发放了年终奖等事实,那么,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仲裁庭或法院可能会支持员工工拿到年终奖,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发放了年终奖,是以其他名目发放的,那么,离职员工得到年终奖就不容易了。
最后总结:在法律上根本没有明确的条款来约束年终奖
(4)年终奖给不给,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于员工和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规定,根据绩效考核确定年终奖数额或者按照惯例每年都发放年终奖。
这样的年终奖视为工资,因此这种情况下年终奖是不能少给员工。员工离职后,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视为拖欠工资。
另一方面,在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从未规定过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发放数额、以及发放对象的。
或者通过抽奖的方式发放给员工,这些奖励就应该视为福利,年终奖给不给员工取决于所在公司。
如果年终奖视为福利的,公司是否发放,都是由单位做主。
有些单位将员工在年底离职视为自动放弃年终奖,这样员工也是无法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
?年终奖需要缴纳个税吗?哪种计税方法更合适?
(1)年终奖需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2020年的年终奖按照原来的公式算,那么就应该是: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速算扣除数和税率对应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分为7个档次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 而最高的一档,也就是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
下面有几点注意事项需要和大家讲明:
年终奖金的一次性计税方式延续了,2021年12月31日前还可以适用;
年终奖金也可以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一起计税;
2022年1月1起,年终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2)年终奖金选择哪种方式计税更合适?
两种年终奖计税方式,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判断选择那种计税方式更合适。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下面通过几个简单的计算,来帮助大家好好判断一下,自己的年终奖计税适合哪种方式。
如下表:
操作说明: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含年终奖)-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6万。
# 当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0时,纳入综合所得计税合适;
# 当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小于36000时,两种计税方式无差异;
# 当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时,一次性计税方式合适。
经济补偿金标准含年终奖吗?
经济补偿金基数是不包括年终奖的年终奖是一种福利,不属于工资性质,所以一般是不能计入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
1、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根据法律规定,社保、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每月代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后仍进入劳动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货币性收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所以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应计算在计算基数中。
年薪包括年终奖吗?
年终奖属于奖金性质,年薪不包括年终奖。
年薪应包括如下六个部分的内容:
年度固定工资
年度效益工资
长期效益奖励
社会保险
职工福利
职务消费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年终奖被归类为奖金性质的福利,所以在进行离职补偿金计算时,并不会归类于工资标准当中来进行离职补偿金计算。
?年终奖金的6大盲区要注意
年终奖金的6个应避开的区域,如下表:
举个例子
# 年终奖36000元,应纳税额=36000×3%=1080元;
# 年终奖36001元,应纳税额=36001×10%-210=3390.1元;
可以看到很明显的区别,并且这个区别一算,还真能把你吓一跳。
年终奖多发1元,多纳税额=3390.1-1080=2310.1元。相当于有些人的一个月工资了。
年终奖金计算的其它注意事项:
(1)如果奖金发放当月的工资低于基本减除额5000元,选择一次性单独计税时不再减除差额,而直接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主要原因是可以选择纳入综合所得。
(2)年终奖金一次性计税方式一年每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
(3)年终奖金是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当年新入职的员工建议在第二年发放年终奖金,因为社保基数的计入规定是按照上年自然年度平均工资,这样就可以晚一年计入社保基数,延迟缴纳时间,为企业降低成本。
本文政策及法律依据参照: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今天关于“年终奖金”的全部内容啦,小伙伴们看完之后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吗?可以继续在文章下方留言评论哦~

上一篇:离职补偿金个税2019:2019离职补偿金计算公式一览表!

下一篇:没有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