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经济赔偿金规定:劳动法解读(一):工伤后主动离职,能

答案是可以
一、我们就以最轻的工伤七到十级来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工作导致伤残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二、补偿金计算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前12个月应发工资,包含津贴、补贴、加班费、奖金等作为核算基数。按照
结论:所以,若劳动者因为工伤导致无法工作,主动离职,除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还可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谨记

上一篇:劳动法双倍赔偿金仲裁期限:劳动法专栏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

下一篇:没有了

推荐阅读: